中華民國94年2月2日訂定發布全文10點
中華民國94年4月1日修訂第7點
中華民國94年 8月22
日修正,全文計11點
中華民國94年12月14日編輯委員會議通過修訂第10點
中華民國97年6月12日編輯委員會議通過修訂第4點
中華民國98年4月15日編輯委員會議通過修訂第7點
中華民國100年1月10日編輯委員會議通過修訂第5點
中華民國100年9月26日編輯委員會議通過修訂第2點及第4點
一、本刊之發行,兼具「教育資料」之統整分析、「教育研究」成果發表,以及教育訊息傳播等多重任務,其宗旨乃在加強教育理念之交流、教育政策之宣導、教育經驗的傳承、教育成果的分享,俾增進教育人員的專業知能,進而提升教育理論的建構與實踐的品質。
二、本刊為季刊,每年出版四期,於每年二、五、八、十一月出刊。自2005年二月起,本刊分別自教育理念、政策、實務、研究與創見等相關領域徵求來稿;其他如期刊評介、研究實務、教育名詞、教育法令、教育輿情、教育訊息等項亦歡迎來稿;必要時,得邀約該領域具有學術聲望之專家學者撰稿或選輯國內外的教育輿情、資料與訊息,稿件處理原則依照本刊相關規定辦理。
三、本刊全年收稿,隨到隨審,來稿將於收件後五個月內回覆審查結果。
四、本刊第104期至109期各期主題規劃如下,歡迎踴躍投稿。
期 別 |
截稿月份 |
出刊月份 |
徵稿主題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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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
100.10 |
101.2 |
臺灣史教育 |
身處在臺灣這片土地,多數人對於國外史實如數家珍,對我國的教育史了解卻甚少。希望本期的主題,能以規制的「學校教育」為主軸,加以探討臺灣四百年來教育歷程,如科舉式教育、中西式教育的融合或衝突、清代、日治時期到今日的各項教育政策等,歡迎關懷此議題的學者專家踴躍投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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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
100.11 |
101.5 |
文創教育 |
立法院於2010年1月7日三讀通過「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以下簡稱「文創法」),對藝文產業的發展有極大突破。鑑於文創與知識經濟日漸重要,在正式教育中一直被忽視的「創造力」也被重新定位。學校面對此潮流,所產生出的文創的教學與評鑑也應有所討論。歡迎來稿探討有關文創與教育發展之相關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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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
101.2 |
101.8 |
社會正義與城鄉差距 |
長久以來,任何教育政策的制訂,都以考量全體人民的教育福祉為旨,期符合公平與正義原則。但實際執行時,因考量的面向甚多,涉及資源的公平分配、學生學習和參與機會的是否一致等問題,實需要加以審慎評估。而面對文化資源不足地區及相對弱勢族群學生,引出的教育問題也益形嚴重。本期歡迎關心此議題的朋友,能針對卓越與公平正義的面向提出建言,以達到平衡城鄉教育差距,實現「教育機會均等」的精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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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
101.5 |
101.11 |
學校文化與友善校園 |
學校是社會系統中的次級團體,其學校中的師生及行政人員等的互動,將形成獨有的學校文化,也是推動教育政策的重要關鍵因素。另有鑑於近來校園霸凌事件層出不窮,對當事人及旁觀身的身心均產生嚴重影響。因此,營造友善校園的學校文化,更是親師生共同努力的目標。學校領導者如何在教學方法、課程安排、師生關係、輔導措施等面向來形塑此文化,以建構一個健康和諧的校園風氣,並營造安全、溫馨的學習環境,需要從各個面向提出建言,供決策者及各學校參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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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
101.8 |
102.2 |
大學與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檢討與展望 |
大學評鑑的目的旨在提升大學校院的品質,亦讓不符教育品質的系所知道其不足之處,並加以改進。但自實施以來,評鑑如何做到公平、公正、合理,仍有一些爭議,也需要詳細檢視,務使評鑑結果具高可信度。另一教師專業發展評鑑亦是如此,其目的在於協助教師專業成長,並增進教師專業素養。在試辦多年後的今天,也需要加以檢討這一系列的評鑑,是否確實有助於教師專業發展。檢視之餘,也能提供未來的評鑑制度改進方案。歡迎國內學者針對大學與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提出卓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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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
101.11 |
102.5 |
十二年國教之政策與爭議 |
教育必須隨著時代潮流與變遷而不斷進步,目前教育部正積極規劃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亦著手推動重要配套措施,如「大學繁星計畫」、「科技校院繁星計畫」、「國中升學進路宣導」、「高職免學費先行」、「鼓勵就近入學」等。初期上路之際,仍存在著許多待解決的問題,諸如學校分佈不平均、公私立學校學雜費的差距過大、私校辦學的品質仍待提昇、明星學校集中於都會區等,均有待進一步的解決。其政策的目標、策略、措施等也都需再詳加研議,歡迎投稿提出建言。 |
五、撰稿原則:
(一)來稿請用電腦橫打(請用word 文字、新細明體12號字、單行存檔),並必須符合國科會人文與社會處「臺灣社會科學引文索引」資料庫(Taiwan Social Science Citation Index,TSSCI)之學術規範,文長以15,000字為原則,含中英文摘要、註釋、參考文獻、附錄、圖表等請勿超過20,000字;稿紙大小以A4(長29.7公分,寬21公分)紙張為準。
(二)來稿文字請附件中、英文摘要;中文摘要請勿超過350字,英文摘要勿超過200字,並請列出中、英文關鍵詞(Keywords)三至五個;行文請言簡意賅。
(三)來稿所附之Word電子檔的檔名,請務必依來稿的西元年月日、第一作者姓名、篇名全名等順序書寫。如投稿者王秀英於2005年2月9日寄來一篇「臺灣教育研究資料數位化和運用之分析」,則檔名應如下:「20050209王秀英臺灣教育研究資料數位化和運用之分析」。
(四)來稿之編排順序為中文摘要、英文摘要、正文、附錄、附註與參考文獻(請用APA格式);APA格式請參考本刊「撰稿格式說明」,並請在中文參考文獻中加註英文譯名(詳見撰稿格式)。若不符合此項規定者,本刊得退稿或請作者修改後再行送審。
(五)若有致謝詞,請於通知稿件接受刊登後再加上,並置於正文後,長度請勿超過60字。
(六)為審查客觀,故正文及中英文摘要中請勿出現任何可辨識個人資料者。
六、投稿者請於本刊網站
http://bimonth.nioerar.edu.tw/
註冊。若作者希望在特定卷期刊登,必須至少在該期出刊日期六個月前傳達,否則恕難如期刊登。本刊因編輯需要,得決定稿件刊登之期別。
七、來稿如有一稿兩投(含投送其他刊物正審查中,或研討會發表論文後編輯成專書者)、抄襲、違反學術倫理、侵犯他人著作權和涉及言論責任之糾紛,除由作者自負相關的法律責任外,兩年內本刊不再接受該作者投稿。
八、本刊於每期出刊前一個月將會寄發收稿證明或退稿通知,如投稿後一個月未收到任何通知,請再來電或來函查詢。本院地址為臺北市大安區(106)和平東路一段179號8樓,傳真:(02)2358-2497,電話:(02)3322-5558轉115;本刊聯絡電子信箱及網址為:bimonthly@mail.naer.edu.tw;http://bimonth.nioerar.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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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本辦法經本刊編輯委員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